安徽省监管“吹牛”广告政策即将出台

26.08.2015  16:03

  “一周美白宛若新生”、“28天弹走皱纹”……长久以来,各种夸张的化妆品功效宣传广受消费者的诟病。8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局获悉,监管此类“吹牛”广告的政策,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

以前,牙膏类产品成为“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不少品牌商在牙膏宣传中使用医疗用语,夸大牙膏功效,宣称牙膏能够治疗牙齿疾病。这种广告实际上为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最近,国家食药监总局首次明确,把口腔护理用品纳入化妆品范畴,意在警醒牙膏行业及监管部门,在生产销售和监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市场秩序。

在公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里规定,今后化妆品生产者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商标、图案或者其他形式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不得宣称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将禁止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