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召开制定《安徽省电信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座谈会

24.04.2017  20:42

  

  2017年4月17日,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召开了制定《安徽省电信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合肥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征求《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草稿)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奠定基础。座谈会上,三家省级电信运营商负责同志,对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这件事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无论是对电信业的发展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不仅提高了电信业企业的业务办理效率,也维护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座谈会上,三家省级电信运营商相关部门负责人从不同层面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合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提出了建议,为下一步补充、完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草案)奠定了基础。

  省通信管理局杨安昱副局长认为,推动《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尽快出台,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下半年电信业“提速降费”在即,希望《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研究、制定与“提速降费”结合起来,尽早行动,主动作为。他表示,这次大家提了一些很好的意见,我们将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尽量把好的意见吸收进来,使示范文本更加完善。

  省工商局闵义山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介绍了全省工商部门多年来持续开展电信类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的过程,强调安徽整治合同格式条款的特色就是立足建立合同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以规范为目的,注重行政指导,通过规范、备案、提升为示范文本的监管思路,加强全省的合同监管工作,最终以示范文本规范相关行业的合同行为。他指出,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将会在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1、有助于统一合同规则,提升电信业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将着力在统一上下功夫,统一合同条款内容表述、统一行业标准规定、统一双方权利义务、统一合同文本格式等,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具有可操作性;2、有助于规范行业行为,维护电信业市场秩序。工商部门从规范行业行为的角度出发,把各电信业企业的《电信服务协议》提升为全省统一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力求去除可能引起争议的合同内容,修改了一些单方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条款,平衡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根本上维护了电信业市场秩序;3、有助于提高合同效率,减少电信业服务纠纷。制定全省统一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从源头上预防电信投诉和消费纠纷发生的可能性,降低群众投诉的概率,从客观上提高了电信业企业的运营效率;4、有助于彰显公平正义,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研究制定,有利于增强合同文本的公信力,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电信业合同文本的信任感和社会认可度,缓解或者消除消费矛盾的产生,有利于消费者与电信业企业建立互信机制,降低因信用体系缺失带来的营销成本,也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彰显公平正义的正能量。针对这次会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合理部分,形成新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草案),再征求大家意见;经过这样几上几下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力争形成各方都较为满意的、公平公正的《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