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

26.12.2017  00:38

12月14日,李国英省长主持召开了第122次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省直有关部门,红线划定技术支撑单位省环科院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一是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红线就是底线、生命线的意识,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就要执行强制性保护,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的行为;二是科学划定范围。严格从空间分布、保护类型、功能组成等层面,准确评估我省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增强红线划定的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动态性、特色性,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三是确保刚性落地。要层层分解生态红线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落细到具体地市、具体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共守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