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计询价采购公告

20.07.2015  18:28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询价采购方式,对部分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部分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需求和有关要求见附件),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   1、遵守有关财经纪律情况;   2、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3、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4、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   5、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6、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7、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书中附上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都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等组织投标行为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上年度年检合格。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5、投标人必须有近五年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不具备以上各项的投标人不能通过初审。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业绩   4、审计方案   5、质量控制措施   6、安排参加本项目审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   8、服务承诺   9、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报价书编制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2、本次审计服务共三个项目,统一打包采购。投标人编制的报价书必须按标价表(附后)样式,分项目进行编制,并汇总报价,不得漏报。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函应袋装密封,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厅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厅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我厅货物服务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书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   4、如供应商在参与我厅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厅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须知   1、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8月3日17时前将报名表递交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701室。否则,其报价无效。   2、完成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8月4日8时至2015年8月4日9时,向我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恕不接受。   3、报价书及投标文件请递交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701室,接收人:许菁,联系电话:0551-62376635。   4.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9时,开标地点:省环保厅(具体地点待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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