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获通过 明年元旦起施行

29.07.2017  03:12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为我省湖泊撑起法律保护伞。根据条例,凡是常年水面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湖泊都应纳入保护名录,并纳入“河长制”管理。在湖泊管理范围内,不仅不能随便排污、挖塘养殖,销售和使用含磷洗衣粉均不被允许。人为淤塞湖泊又拒不负责的,相关部门可以先行治理,费用依然要由致淤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新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在条例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广满表示,目前全省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67个,水面面积3605平方公里;人工湖泊(水库)5826座(含在建),总库容324.78亿立方米。力争10月底前完成重点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确保9月底前建成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省江河湖泊。

原标题:人为淤塞湖泊 可先治理后“治人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马翔宇    编辑:杨杨
安徽省立法将湖泊纳入“河长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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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日讯(记者:陈晨)《安徽广播
《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明年1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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