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正研究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25.10.2017  20:30

  昨日,记者从国土厅获悉,近期我省正在研究建设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已启动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结构不断优化。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按照“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等5类调控目标,适时调整各地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我省还分类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在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允许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对于商品房库存数量过大的市县,我省原则上不再建设安置房和保障房,不再划拨供地,而是提高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和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比重,积极实施货币补偿、购房券安置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拆迁安置方式,引导群众自主选择住房,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

  据悉,近期我省正在研究建设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已启动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结构不断优化。

   合肥存量房买卖正式推行网签

  10月23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依照相关规定,对《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停止收取工本费。

  《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俗称“两书”,是开发商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相应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或退换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则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规格、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示使用注意事项。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于10月22日下发通知,在前期存量房网签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和工作流程的通知》(合房〔2013〕15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合房〔2016〕76号),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并且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有效规范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经纪行为。这意味着,合肥市正式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全市范围内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交易的,经纪机构必须通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

   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继续微跌

  国家统计局23日发布数据,初步测算,9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下降0.2%。

  数据显示,9月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和0.3%,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1个百分点。

  从同比来看,70个大中城市中一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说,9月份,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发挥作用,70个大中城市中15个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稳定。

  数据显示,9月份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0%,排名第11位,相比8月份同比涨幅5.8%已经大幅缩小。此外,9月份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继续微跌,跌幅和8月相同,为0.1%。二手房价格方面,合肥环比持平,同比下跌0.1%。

安徽省商品住宅销售再下滑 仅六安卖房超千套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从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获悉,上周,受合肥、滁州、安庆等地市住宅备案量明显下滑影响,全省商品住宅备案量再次下滑到5000套以下。仅六安市商品住宅备案量为1238套,其备案量占到了全省住宅备案量的26.安徽经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