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入开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宣传活动

19.08.2016  01:03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8号令)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切实提高低保政策知晓率,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地民政局高度重视,针对实际,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对宣传的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作了明确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周活动,推动低保政策宣传进村(社区)入户、家喻户晓。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突出主题,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推动作用,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展板横幅等多种方式宣传,同时组织广场宣传,发动志愿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疑惑,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网络宣传。进一步完善各级民政网站宣传,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办法》和政策解读,让广大群众全面认识新《办法》,了解新《办法》,确保《办法》顺利实施。

      二是媒体宣传。蚌埠市、黄山市、旌德县、宁国市、凤阳县、天长市、霍邱县、临泉县等地邀请当地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制作专题片并在新闻栏目中播出;宁国市和郎溪县通过纸媒专版形式宣传《办法》;绩溪县编制低保信息向基层干部和低保对象发送短信。

      三是现场宣传。各地民政部门在人员集中场所、政务大厅、乡镇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窗口,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条幅,政务公开栏公开、电子屏字幕滚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办法》。蚌埠市、宣州区、郎溪县、泾县、谯城区、临泉县、寿县、八公山区、休宁县等地开展了广场宣传活动。金寨县举行了徒步宣传《办法》活动。

上报单位:社会救助处
信息作者:彭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