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因受贿被捕 或判十年以上刑罚

11.08.2014  00:18
核心提示: 经安庆市检察院报请,8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进行逮捕。目前,胡学凡已被执行逮捕。

经安庆市检察院报请,8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省 旅游 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进行逮捕。目前,胡学凡已被执行逮捕。

安徽省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胡学凡在担任黄山市徽州区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以及安徽省旅游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风景区评级、旅游专项补贴资金申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贿赂财物,已涉嫌受贿罪。鉴于胡学凡受贿数额巨大,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的事实正在侦查过程中,应当予以逮捕。

据了解,今年6月17日,安徽省纪委将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移送安徽省检察院依法查处。安徽省检察院于6月18日将此案指定安庆市检察院管辖,安庆市检察院于7月21日依法对胡学凡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其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