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整治教育乱收费

23.07.2015  06:34

  记者7月2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等五厅局近日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检查,凡是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

  《意见》要求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各市、县(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省辖市要巩固成果,达到规定的要求,防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反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80%。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项要求,在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内,按照“一科一辅”要求选用教辅,实现教辅管理政策全面落地。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工作。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和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教辅材料、图书、报刊、杂志等。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订购教辅材料,以及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