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6号提案的答复

26.05.2016  17:57
 

皖国土资函〔2016〕787号

省扶贫办:

我厅对省民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在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方面,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6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皖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4〕18号)文件精神,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5%用于美好乡村建设。同时省下达的增减挂钩指标要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规定执行。

同时,我厅出台助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见,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要求各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的,单列安排不低于省下达总量2%的用地指标。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075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