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

15.04.2020  09: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支持各类企业面向技能岗位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2021年底前力争培训2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为我省建设制造强省提供人才支撑。

  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不享受财政补贴。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通用职业素养、企业文化等。其中,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培养期满后,企业和技工院校应当共同进行学徒结业考核或技能水平评价。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并考核合格的,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实施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和目录清单管理。所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信息均纳入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相关企业和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经审核备案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6000元。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记者  田婷)

[ 编辑: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