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个体户纸质年报将推行电子化

27.02.2017  11:35

  日前安徽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针对当前个体工商户仍采取电子报送与纸质年报并行的方式,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自今年起,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应于每年7月15日前由接收年报的市场监管所完成电子化录入。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实行了“五证合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除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内容填报外,还增加了“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

  年报期结束后,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把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标识为异常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异常名录。

原标题: 个体户纸质年报将推行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