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

06.04.2017  19:51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2017年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点 公告 如下: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7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2.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