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出台

08.09.2016  08:34

  9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安徽省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城市社区网格员的职责、配备、报酬待遇、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等作出一系列规定。

  办法明确,城市社区网格员的管理,坚持考核监督与保障激励并重的原则。网格员必须符合7项基本条件,履行7项基本职责。基本条件包括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设置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等。基本职责包括综合采集社区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信息,及时排查并上报网格内市容环境、居民诉求、矛盾纠纷、事故隐患和各类突发事件等。根据实际需要,可按城市社区实际居民每200户至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选优配强网格员。网格员可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成人员及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工作人员等兼任;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以劳务派遣及外包的形式,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派驻、统一管理。

  办法明确,网格员的报酬依法由用人单位统筹予以保障。专职网格员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网格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此外,网格员每2年还需至少接受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网格员考核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将网格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纳入主要考核指标。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可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不低于5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确定的标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