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社区志愿服务规范》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21.08.2019  01:02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提升安徽省社区志愿服务质量,8月20日,安徽省民政厅专门起草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9月20日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重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免费办公、会务、培训场地;对志愿组织负责人、志愿者骨干进行专门培训等。

  同时,《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在志愿者管理方面要根据志愿者的培训情况和个人意愿,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当志愿者需要查询本人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因晋职、评优、升学、入伍、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本人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的,社区应如实提供。此外,对于长期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应及时提醒和引导。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志愿服务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志愿组织应予以除名。

  根据《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社区志愿服务应在采集需求、项目设计的基础上,招募志愿者并组织培训之后开展服务。在采集需求时,社区工作人员应为社区内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建立服务对象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服务需求、结对志愿者等基本信息。而在志愿者开展上门服务应征得被服务对象的同意,并持有社区开具的社区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和理解被服务对象的生活习惯。

  此外,社区应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可以通过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间适度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