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12.06.2017  11:41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 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科协组织的覆盖面,增强企业科协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调动和激发企业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科技人才成长。省科协、省国资委就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企业科协是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凝聚企业科技人员力量的主阵地。在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符合中央关于“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建立起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要求,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团结和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发展,有利于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培养和举荐企业优秀科技人才,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工作者是技术创新的决定因素。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需要大力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企业科协担负着团结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以及提高企业员工科学文化素质等一系列重要职责,是推动科技工作者成为创新主体、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有利于企业利用科协组织的网络、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科技前沿和产业技术动向;有利于企业加强与学会、专家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协同创新;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团结凝聚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力量;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传播转化,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员工科学素质;有利于增强企业科技工作者的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符合企业需要和科技工作者愿望。

(四)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促进科协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科协是科协的基层组织,是科协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协系统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科协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托。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六个哪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科协工作在企业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对扩大科协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促进科协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有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创新争先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短板攻坚争先突破、前沿探索争相领跑、转化创业争当先锋、普及服务争作贡献,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

(二)开展学术技术交流。结合企业实际,搭建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平台。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讨活动,获取最新科技信息,把握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活跃学术思想,激发创新灵感。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企业紧迫需求出发,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积极参与科技攻关、科技立项,力争在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所发明,在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上有所创造,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搭建创新平台。建立与学会、科研院所间的产学研协作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组织优势,加强与学会的合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解决企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切实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健全依托学会、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的科技支撑体系,把学术资源引入企业,把科技人才引入企业。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科技团体,不断拓宽他们的学术视野、增强他们的学术能力。

(四)开展科技普及。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品研发、科普设施、宣讲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放科普资源,将企业经营活动与科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面向公众开放企业产品展厅、技术中心等,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要把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把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科普活动作为企业社会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把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社会附加值充分挖掘出来,使企业能够享受科普活动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丰收。要围绕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普及、新材料应用、新标准实施等,广泛开展科普进车间、进班组活动。

(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企业科协职责,畅通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建科技工作者之家,交科技工作者为友,及时了解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发展,积极参加评估论证、建言献策,推动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宣传企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激励企业科技工作者把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把企业科协建设成为有归属感、荣誉感、使命感的群众组织。

三、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方法措施

(一)坚持组织建设模式创新。根据企业的地区分布、行业特点、规模大小、科技人员数量等,分别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成立企业科协。科技人员总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条件成熟的企业,可单独组建科协组织。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可根据企业的所属行业分布情况,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成立科协组织。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可采取单独组建和依托园区组建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辐射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园区科协组织的全覆盖。

(二)坚持以活动促进组织建设。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科研生产一线科技人员成长提供服务,是企业科协组织的职责所在。要通过为企业搭建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海智计划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载体,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活动促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科协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三)坚持科协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科协要建立科协工作联系点制度,对未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业、园区,选择确定企业科协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确保科协工作的覆盖;对已经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业、园区等,各级科协、国资委要加强联络和服务,指导已建立的企业科协组织发挥好服务功能。

(四)坚持典型示范带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挖掘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宣传和表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 各级科协应加强对企业科协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的科协组织体制机制。各级国资委应推动所监管企业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企业科协开展工作。

(二) 各级科协和国资委要指导推动企业加强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指导企业科协开展工作。加强与企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领导对企业科协工作支持。加大对企业科协工作的扶持力度,帮助优化政策环境,在活动安排以及项目申报、评选表彰、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 企业要重视和支持企业科协工作,定期听取企业科协工作汇报。企业有关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确定、技术改造和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工作,要吸收科协组织参与,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支持科协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企业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企业要将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考核内容,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 企业科协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提高、服务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决策层科学决策的能力。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制度。企业科协专兼职干部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安徽省科协                                      安徽省国资委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