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制定安徽省和谐寺观教堂复查验收标准

20.04.2017  19:37

 

为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我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省宗教局制定下发了《安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复查验收标准》。复查验收标准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有序、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评分标准、检查方式等。为鼓励先进、严肃问责,标准还提出了创建工作加分项目,并对存在日常管理及行为规范十四种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对评比阶段的场所取消申报资格,“和谐寺观教堂” 届期内的可直接撤销称号并摘牌。

 

今年下半年,省宗教局将按照复查验收标准对第五届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开展复查验收,复查验收采取现场提问、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打分排名,逐个反馈复核督查意见。对排名较后的,视情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重新确认或撤销称号,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