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23.11.2016  08:43

  日前,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2.6%的受访者对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90.4%的受访者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要求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问卷调查结果反映了民心所向,尤其是群众对整治和查处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满意度很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落脚点就是维护好群众利益,赢得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开展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然而毋庸讳言,在基层,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高高在上,作风飘浮,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有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以权谋私;有的贪污腐败,雁过拔毛,把公共财产变成自己的“碗中肉”,甚至对扶贫资金伸“黑手”;有的执法不公,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下决心、出重拳,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前提是要精准对焦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就具体工作而言,要紧盯“三类重点人员”及村居“两委”成员、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县(市、区)直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重点查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保障房、安置房和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尤其是脱贫攻坚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关键是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党委和纪委要主动担责,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责任。省辖市党委、纪委要充分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压力传导到县乡,问责“倒逼”。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既挂帅又出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县乡纪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查快办。

  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根本是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基层现有的一些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是套用上面的,上下一般粗,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有待进一步细化健全。要进一步摸清基层权力“家底”,并放到太阳底下晒一晒,让基层干部明白权力界限,心中有戒;让群众清楚权力底细,时时监督。要紧抓建章立制,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不断压缩消极腐败现象在基层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推动基层风清气正,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作者:朱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