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面二孩”细则将出炉 有望6月公布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在去年领的结婚证但尚未请婚假,现在还能享受23天婚假吗?去年年底在政策内生育的二孩,产假能休多少天?生二孩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一些“盲点”问题让很多夫妻非常纠结。对于他们的这些疑问,记者独家采访了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实施“全面二孩”的配套细则有望在6月份出台。
婚假
1月16日前领证,仍可享受23天婚假
去年12月,合肥市民吴鹏和女友领取了结婚证。按照双方父母的约定,他们将于今年4月举行婚礼。“我们本来可以享受晚婚假的待遇,最近想请婚假,不过听说2016年1月16日新修改实施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晚婚假,婚假只有3天了,我们还能享受23天婚假吗?”婚期临近,吴鹏和妻子感到非常着急。“我妻子的老家在淮北,我们要在合肥和淮北宴请亲友,如果婚假只有3天,时间根本来不及。”对于单位能否批准23天婚假,吴鹏表示很担心。
记者了解到,有不少市民和吴鹏存在同样的疑问,主要是一些在安徽省的新条例出台前后领取了结婚证但还未休假的新婚夫妻。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在2016年1月16日前领取结婚证后未享受晚婚假的,在新条例实施后,可以继续享受20天晚婚假。也就是说,吴鹏仍然可以享受23天婚假。
产假
1月16日前合法生育,可休假158天
除了婚假的问题之外,产假能休多长时间也成了尚在哺乳期的妈妈们关注的焦点。
胡女士是单独家庭,目前大女儿已经上幼儿园,她于去年12月底生育了第二个孩子,目前正在休产假。“按照以前的政策,生育二孩后我的产假只有98天,但新条例实施后,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生育就可以获得延长60天生育假的奖励,产假延长为158天。我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延长产假?”
对此,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今年1月16日起实施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省在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了60天产假,共计158天。这也意味着,我省产妇无论生育一孩二孩,只要是符合新条例规定生育的,都可以获得延长60天生育假的奖励。“如果产妇在今年1月16日前合法生育子女,新条例实施后仍在原有产假延续间的,可以依据新条例享受60天生育假奖励,产假延长为158天。”
男方护理假是否在妻子生育一孩二孩时都能享受?据介绍,根据新条例,合法生育的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因此,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只要是合法生育,男方都能享受相应的护理假。
生育登记
在居住地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住在合肥蜀山区的胡先生和妻子准备生二孩,不过他们的户口都不在合肥。“施行生育登记制度后,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何时进行登记,到哪里登记?”胡先生和妻子犯了难,究竟要不要回老家办手续呢?
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实施的新条例规定,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我省按照现行一孩生育登记服务的要求、流程和时限办理二孩生育登记。”据介绍,登记地点由过去的夫妻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扩展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可在村(居、社区)登记;对特殊情形依法生育第三个或以上子女的,实行生育审批,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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