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3000元

03.07.2014  12:28

  昨天,安徽省环保厅发布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定价”。今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2000-3000元,如遇特殊情况,举报人需到安徽省环保厅核对有关信息而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可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环境监察局12369投诉中心负责对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统计,对符合有关奖励条件的,在案件查处结束15个工作日内核实举报人有关信息、提出奖励意见并初步确定奖励金额。

  举报人举报的内容经查实,符合重大价值线索(I级),奖励金额为2000-3000元。为较大价值线索(II级),奖励金额为1000-2000元。不属于重大或较大价值线索条件的均为一般价值线索(III级),奖励金额为300-1000元。

  为方便领取奖金,举报人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相关资料复印件即可。如遇特殊情况,举报人需到安徽省环保厅核对有关信息而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可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

当然,要想“浑水摸鱼”也不行,举报人要求非环境保护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与被举报对象之间不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非新闻工作者,且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需是通过正常途径进行举报,没有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