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严查民警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09.11.2015  13:27

  今年以来,安徽省公安厅面对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截至9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主动追究216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人数已远超2014年追究人数的总和。

  “要本着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方便的原则,该放的坚决放,该上网的坚决上网,不要给自己留下寻租的空间,不要把自己拉下深渊!”10月24日,在全省局处长座谈会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强调。

  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推进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及音像资料使用保管工作;执法岗位的8000名交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

  为了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安徽省公安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安徽省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规定》等执法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完善落实执法办案制度,大力推进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及音像资料使用保管工作,努力实现对所有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今年年初,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交通管理各执法岗位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省交警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所有执法岗位的8000名交警人手1台执法记录仪,全要素记录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审批决定等执法关键环节,可视化还原执法过程,树立交警在受监督状态下开展工作的“新常态”。

  在刑事执法方面,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安徽省公安厅健全完善证据收集、涉案财物管理、强制措施变更、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开展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试点工作,严把刑事案件程序关、证据关、质量关;在行政执法方面,健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针对日常执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执法细则、执法标准和裁量标准,从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

  加强执法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

  建立“办案单位周自评、县级公安机关月自查、省辖市公安局组织所属单位双月互评、省公安厅每季度抽卷考评”4级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安徽省公安厅还大力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工作规定》,及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安徽省公安厅建立“办案单位周自评、县级公安机关月自查、省辖市公安局组织所属单位双月互评、省公安厅每季度抽卷考评”4级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同时,建立执法责任终身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执法责任清单制。

  此外,安徽省公安厅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接处警系统与执法办案系统有机衔接,实现案件受理办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

  严查民警违纪违法问题

  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把从严治警各项规定落实到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每个环节

  安徽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梳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线索,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踩“红线”、越“底线”的,坚决严肃查处,尤其是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等群众深恶痛绝、违背公平正义、损害公安形象的违法违纪案件。

  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和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民警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确保民警少出错、不犯错;对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从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抓起,安徽各级公安机关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把从严治警各项规定落实到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每个环节,使每个单位、每名民警都讲规矩、守纪律、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

[ 编辑: 郝倩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