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色产业助力“共同发展”

13.07.2017  10:14

  面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区投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81万元;29家省民委委员单位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帮扶15个特困民族村;实施“一村一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食用菌种植带动户均增收近3万元……记者近日从省民委获悉,我省坚持以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为平台,加大投入,精准施策,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据了解,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重点选取15个贫困民族村,组织协调省民委委员单位实施“二对一”重点帮扶,并指导各地民委委员单位或有关市直、县直单位对辖区其他困难民族村开展对口帮扶。目前29家省民委委员单位共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安排15个特困民族村项目64个,有关市共选取40个困难民族村,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安排帮扶项目30余个。省民委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村、联合攻坚帮扶村”和“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分配因素权重,重点将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联合攻坚的帮扶村、人均收入低的困难村倾斜,今年已下达的中央和省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81万元全部投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为推进产业扶贫工作,2016年、2017年按照每个贫困村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帮助贫困民族村实施“一村一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鼓励支持少数民族贫困户和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增收脱贫,目前民族村光伏发电项目达到22个。

  强化项目与资金带动,省民委2016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补助资金83.3万元,募集宗教界捐款20万元,支持定点帮扶的石台县七都镇河口村实施食用菌种植等多个项目,其中食用菌种植时间短见效快,户均增收近3万元,获得贫困户一致好评。帮助当地组建了食用菌合作社和彩蝶茶叶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平台,带动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茶叶加工、光伏发电、老年活动中心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等多个项目,也都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提升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省民委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以食用菌种植为抓手,实施“小蘑菇产业扶贫行动”,帮助34个贫困民族村各组建或扶持1个到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每个从事农业产业的贫困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增收。同时,重点支持34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和无资源、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少数民族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少数民族贫困户基本生活收入。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少数民族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