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安徽滁州偷粮“老鼠窝”被掀 暴露监管缺失(雨辰)

19.11.2014  11:29

  近日,安徽滁州市检察机关,一举查办该市粮食系统内7人贪腐案引发网友关注。据报道, “安徽滁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对该市琅琊区一名粮站站长贿赂线索的深挖细查,一举查办该市粮食系统内7人贪污、受贿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更让人震惊的是,多名官员在贪腐同时,又积极地给琅琊区粮食局原局长何某某行贿”。(11月18日 网易)

  又是一桩贪腐窝案,贪腐者可耻,而集体贪腐更让人憎恨。“老鼠们”志趣相投,共同建窝,以大肆偷盗财务为至高目标,以集体相互“扶助”为手段,积极开展贪腐工作,身为“老鼠”,此“团结互助、分工协作、共同富裕”的精神让人“赞叹”。在老鼠出没,人人喊打的年代为何“老鼠们”可以如此猖狂。

  近年来,贪腐窝案频发。广州最大贪腐窝案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给予我们的震撼还未过去,宣城国税系统窝案涉仍历历在目,此次滁州粮食系统窝案再一次触痛公众神经。

  虽是不同领域发生的大大小小的集体式腐败,其涉案金额和人数不一,但共同之处在于,涉案人员互相勾结,内部缺乏监管,对外结成联盟,沆瀣一气,以安徽滁州粮食系统为例,目前已查明有7人涉案其中,“小老鼠”们出没活动,大肆贪污,为求得庇护,不被追究,不断向原来应承担“擒鼠”责任的“琅琊区粮食局原局长何某某”进贡,在采纳“进贡”以后,该局长坦然由“”变“”,共同分赃,“老鼠”们上下一气,自是有恃无恐,该贪腐行为亦持续十年之久而没有被暴露到阳光下。

  查办一起案件,意义不止在于调查多少人员,查了多少脏,其背后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更值得关注。只有从制度上填补这些漏洞,广大民众真正可以行使监管权力,才能让官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作者:朱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