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大讲堂”第七期开讲

22.03.2016  12:29
 

  

第七期安徽法院大讲堂在省高院开讲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主持此次大讲堂活动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向全省法院干警讲解环境司法专门的理论和实践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1日下午,省高院举办第七期“安徽法院大讲堂”,特邀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作了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理论和实践》的专题辅导报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出席报告会并主持,其他院领导汪沪平、汪利民、周榕、徐致平、董震,审委会专委葛健、朱兆法,副厅级领导同志张小红,副厅级审判员韩建农、褚昌耀在省高院主会场聆听报告。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和全省三级法院从事立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审判监督工作的近5000名干警在各自法院分会场聆听报告。

  吕忠梅结合自身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深刻剖析了当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发展状态。报告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推进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和审判团队专门化在内的“五位一体”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坚指出,吕主任的报告视野宏大、观点鲜明、理论创新、展望前瞻。报告总揽了全国环境资源审判的高端案例、高端数据、高端分析,令人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张坚要求全省法院要将吕忠梅报告内容充分融入到审判实践当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十三五”规划实施。要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为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