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普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

14.10.2014  10:37

        《法制日报》13日头版报道 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出了诸多创新举措:判前评估、分类矫治、集中点验检查、建立队建制矫正队伍等等。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说,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安徽以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平台,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和监管。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在所有县(市、区)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是安徽省力推的一项举措。安徽省司法厅定下时间表,要求从2013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全覆盖。在功能设置上,社区矫正中心要具有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主要功能。

        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实现严格依法监管的关键点,强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全省15个市司法局经批准单独设立了社区矫正机构,97个县(市、区)司法局经批准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在社会适应性帮扶上,安徽省除了做好规定动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承包田,更多是在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更好融入社会、发挥社会帮扶综合优势方面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