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遭打称“打人民警”被顶包

09.07.2016  19:55
 

陈俊源被打伤后拍下的照片。

安徽阜阳第十中学教师张俊源称在学校门口被路过的拆迁队打成轻伤。警方认定的嫌疑人是拆迁办聘用的一名临时工,但张俊源坚称,他清楚地看到打他的人是派出所一名民警。

张俊源认为,打人者被“顶包”了;警方则认为,锁定嫌疑人有完整的证据锁链。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俊源曾找到学校要求看事发时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但被告知“监控坏了”。

2014年4月,阜阳警方对张俊源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但直至今日,案件仍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7月8日,阜阳颍东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王灼娟告诉澎湃 新闻 ,因案情复杂,该案审查起诉期限延期了15天,具体原因不便透露。

教师:亲眼看到殴打自己的是民警

事情发生在2014年3月4日中午。放学后,陈俊源走出学校,到校门口时,正好遇上阜阳市颍东区政府组织的拆迁队。他回忆,他让路等着拆迁队走过去,顺便拿出手机看,拆迁队里出来三个人,夺他的手机,其中一个人出手打了他。

法医鉴定显示,陈俊源面部两处骨折,为轻伤二级。

被打后,张俊源去颍河东路派出所报案,认出办公室里的民警鲍某是打他的人。

“我当天报案时,颍河东路派出所没有立案。”张俊源称,他此后又向阜阳市公安局和当地媒体求助,警方一个多月后才立案。

2014年4月16日,安徽电视台经济 生活 频道《第一时间》栏目报道了陈俊源的上述经历。该报道播出的第二天,阜阳市公安局颖东分局向张俊源作出立案告知书,决定对其被故意伤害案立案。

近4个月后的2014年8月6日,陈俊源接到警方通知称嫌疑人已到案,是颍东区拆迁办临时聘用的拆迁人员朱标。

“警方让我辨认了朱标的照片,当时那个人是正面打我的,我看得清清楚楚,肯定不是朱标。”张俊源坚称,他看到的打人者就是民警鲍某。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1年,公安部于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其中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拆迁征地等非警务活动。

警方:有充分证据证明打人者是拆迁办的人

张俊源的代理律师杨作福曾就此案与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房利锋交谈,并有谈话录音。房利锋向澎湃新闻证实了录音的内容:“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我跟律师介绍过,我们也有录音录像。”

录音中,房利锋称,锁定朱标为凶手有完整的证据链,颍东公安分局依据派出所值班室监控,证明事发当天鲍某在值班,未参与拆迁事宜,仅在午间外出,去路对面的阜阳十中接孩子;有重要证人——挖掘机主刘某指证,刘某称当天自己就在离现场10米左右的地方,因为认识张俊源,一眼就认出的被打人;朱标本人对殴打张俊源的行为供认不讳。

张俊源则称,他并不认识刘某,更没有在现场见到他。刘某则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张俊源和朱标他都认识,他向公安机关作的证言也是真实的。

陈俊源还称,他曾在警方处获知,刘某的证言中曾提到他戴着眼镜,但他是在被打后视力下降才戴眼镜的。澎湃新闻就此询问刘某,刘某称,他当时看到陈俊源“好像是戴着的”。

澎湃新闻试图联系民警鲍某,颍河东路派出所一民警称,鲍某因外出学习不在单位。

事发当天学校门口的监控“不见了”

为了搞清楚打自己的到底是谁,曾前往阜阳十中保卫科申请调取事发当日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但被告知“监控坏了”。

阜阳十中保卫科长武强则告诉澎湃新闻,当时的监控曾调取出来给张俊源看过。

据上述《第一时间》栏目报道,武强在接受采访时称,案发第三天后学校换了新监控,之前的录像不见了。颍东分局检察室主任王岩则在接受采访时称,学校东门的监控是在案发之前装的,但是从(2014年)3月6日正式开始投入使用。

第一时间》栏目的报道称,朱标被刑事拘留后并未进入拘留所,拘留当天即被取保候审,担保人为颍东区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主任孙俊玲。

7月8日,房利锋告诉澎湃新闻:“朱标的取保候审已到期,但目前也没有进拘留所,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

7月5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孙俊玲,问及“朱标是否参与当年的拆迁”时,他回应“不清楚”、“不知道”。记者随后致电该案主办人余献宝,说明来意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张俊源称,警方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曾被反复退回补充侦查,至今案件仍在检察院未移送起诉。7月5日,他又收到颍东区检察院的通知,被告知因案情复杂,审查起诉期限延期了15天。

澎湃新闻就此致电颍东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王灼娟,她证实了案件延期15日安的说法,但称具体原因不便透露,“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