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

14.04.2015  11:46

  近日,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4月至7月联合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通过“群众讲警嫂故事,警嫂讲家庭故事、讲警察故事”,展示安徽公安民警家庭文明建设成就,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据了解,全省公安系统(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以及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编在职民警的妻子,符合结婚满5年、民警从事公安工作5年以上;明事理,知荣辱,识大体,顾大局,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或艰苦创业,在本单位、本社区有良好口碑等条件均可参加推选。

 

  此外,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妇联还将围绕此次推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加活动的感染力、感召力。(关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