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26.01.2015  19:30

                                                                              安徽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纲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推动美好安徽建设,特制定《安徽建设文化强省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战略目标
        (一)发展战略
        ——改革创新战略。以构建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不断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统筹推进战略。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
        ——龙头带动战略。以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为龙头,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竞争优势明显的文化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全国一流的“”字号文化航母,扶持引领中小文化企业创业兴业,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企业。
        ——品牌提升战略。充分发掘安徽文化丰厚底蕴,精心策划重大文化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不断推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竞争力的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品牌、城市品牌,大力提升安徽文化软实力。
        ——融合推动战略。强力推进文化与教育、科技、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文化的创造力、表现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人才兴文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完善育才、引才、聚才、用才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集聚大批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专业人才、文化创意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造就一批文化拨尖人才和文化名家,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文化强省建设主要目标是:
        ——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诚信合作、创新创业的精神风尚进一步弘扬,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形成,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信用安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
        ——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培育形成3-5家百亿级文化企业和30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助推10家文化企业上市,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改革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新型文化业态快速发展,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
        ——文化队伍建设能力显著提升。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基层文化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努力造就50名文化名家、200名“六个一批”拔尖人才、150名青年文化英才,使我省成为更富吸引力、更具创造活力的文化人才高地。
到2020年,努力建成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服务力和产业竞争力强、文化发展保障力强的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徽风皖韵的文化强省建设之路。
        二、建设路径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共同思想基础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根本,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开展理论下基层、社科知识普及月等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教育、历史文化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进一步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传承创新安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的敢为人先、锐意进取、诚信务实、开放包容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安徽精神”讨论活动,引领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创造新业绩新辉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红色旅游资源、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励人们把爱国热情化作建设美好安徽的实际行动。
        3、开展道德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城市公共文明、农村精神文明、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建设。
        (二)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塑造安徽人文环境
        1、加强青少年人文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2、提高公民健康素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科普知识,倡导健康心理、健康成长、健康生活方式,抵制各种伪科学、假科学、封建迷信对文明生活的危害,促进人们自觉自愿形成有利于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生活质量。以卫生创建为载体,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进《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意识和健康素质。
        3、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紧密联系“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伟大实践,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深入研究新时期皖人风貌与安徽精神,促进形成高度自觉的价值认同。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和学科创新,重点扶持基础学科,切实加强应用学科,积极发展交叉学科,着力培育新兴学科,调整与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彰显安徽哲学社会科学风格与特色的学科体系。
4、推进信用安徽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诚信美德和徽商“诚实守信”的信用传统,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着力提升政府自身信用。以食品安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商务、资本市场等为重点,加快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完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研究制定征信规章制度、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目录,加快推进联合征信体系和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设,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强化公安、司法、工商和监察等基本信用信息管理,强化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工作,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共享。大力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兴商。依法加强信用管理和监督,着力培育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市场机制,努力营造乐于助人和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提标扩面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城乡统筹,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文化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扎实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创建推广工作。鼓励各类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坚持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整合资源,扩展功能,实现文化阵地、设施设备、信息网络等资源的互连互通、共用共享,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综合效益。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农民群众参与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开展流动服务、远程服务、联网服务、连锁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品牌文化活动的带动力和辐射作用,依托“中国农民歌会”、“中国黄梅戏艺术节”、“中国花鼓灯艺术节”、“江淮情”、“安徽省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影响力,推动各地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加强对文化艺术知识的普及、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指导和群众文艺骨干的培训。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实行文化人口评估统计制度,促进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全建设达标、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精品文物展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等工程。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及名镇名村、大遗址、古村落及古民居、革命文物、历史档案保护力度。加强城市新区、开发区、基本建设工程及新农村建设中文物保护。积极推进大运河申遗和保护工作。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黄梅戏传承研发基地、中国花鼓灯原生态保护展示馆,加快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扶持建设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习基地及研究基地,办好中国(黄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和安徽省民俗文化节。开展濒危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抢救工程,建立完善非遗数据库。加快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壮大,推动特色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建设。做好古籍整理、保护、出版工作,推进古籍数字化。
        (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广告会展、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用品等十大产业。出版发行业重点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加快建设全国区域性发行中心。影视制作业重点加强影视创作、发行、播映和衍生产品的开发,推动城市院线影院建设、改造和升级。印刷复制业重点发展出版物印刷和包装装潢印刷,推动绿色印刷和印刷数字化。演艺娱乐业重点加强演艺院线建设和演出经纪业发展,打造展现徽风皖韵的特色演艺品牌。文化旅游业注重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演艺、修学益智等新生态,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着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文化创意业重点发展体育、休闲娱乐工程和时装、包装装潢、多媒体等专业设计,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广告会展业重点促进新型广告媒体发展,加快培育综合性、专业化等不同类型的文化会展品牌。工艺美术业重点传承创新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扶持发展现代工艺品产业。文化用品业大力发展新型现代文化用品制造业,加快建设文化用品交易市场。动漫游戏业重点扶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加大衍生产品开发力度,加强国家和省级动漫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动漫产业大省。同时,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业,重点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国内外有较强影响的品牌赛事,进一步推动体育健身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
        2、实施重大文化项目。继续推进“861”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在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实施一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色产业群。加强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评价反馈机制,不断提高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黄山国际旅游节暨徽文化旅游节等文化产业交易平台建设,发挥重大文化展会活动焦点效应、聚集效应和关联带动效应。
        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品牌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安徽出版集团和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建成大型跨国文化传媒集团;报业、演艺、广电集团及时代出版、皖新传媒、新安传媒、芜湖方特等建成全国一流的文化企业。推进其他领域优势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发展,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扶持“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与中小文化企业之间开展专业化分工合作,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和协作配套体系。
        4、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我省丰厚的文化资源,以名人、名居、名馆、名城(镇)、名园、名品(牌)、名节(会)、名企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着力打造特色文化名城、特色文化名镇、特色文化名村。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无缝对接,促进文化创意与制造、建筑、农业、旅游、体育、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1、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有利于文化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科学统计和业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激励文化企业经营者、管理层的长效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经过批准,试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评办法,加强绩效评估考核,促进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鼓励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办法,推动政府购买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
        2、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城乡联动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传统市场,积极开发动漫、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着力培育一批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构建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大力发展文化人才、信息、技术、版权等交易市场,健全完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强文化综合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文化投融资体系,引导文化企业开展银企合作、融资担保,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主动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新趋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
        3、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快文化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构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面向文化领域的技术开发、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贯彻落实文化科技创新政策,建立完善促进文化科技融合的政府采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发展的专项引导基金。
        2、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满足改善文化民生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抢占文化科技制高点。加快文化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注重文化科技集成创新,以文化为纽带衔接整合,推动形成新的文化产品和文化业态。
        3、搭建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业园区、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合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及合肥、芜湖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积极争创数字出版基地。依托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科研开发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建设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文化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快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大力发展文化产权交易、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打造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
        4、壮大文化科技企业。支持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骨干企业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打造文化科技航母。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兴办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组织开展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三、重大行动
        (一)公民素质提升行动
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实践活动和江淮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安徽精神大讨论。精心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组织“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安徽省道德模范和“江淮美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着力打造“好人安徽”品牌。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素养信息监测网,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网络平台。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四创”活动,力争“十二五”末省辖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全部达标,省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0%以上,省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0%左右。落实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五一一”城市体育行动计划和“五三三”青少年体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大力支持安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国家和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分别达到4个和40个。
        (二)文化精品繁荣行动
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围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新农村建设题材、地域文化题材、现代生活题材等,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创建安徽文化创作题材库,建立创作基地和文化名家工作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省作品创作生产,着力打造受市场欢迎的脍炙人口的精品力作。推进重点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工程,扶持重点文学刊物,打造文学精品,推动文学作品弘扬核心价值。推进重大题材影视剧创作工程,扶持发展安徽电影集团等影视创作企业,建设高水准的影视基地,提升影视剧质量和产量。推进重点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确保每个评奖年度有1-2台剧目入围或入选“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打造3-4台优秀剧目在全国巡演。推进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重点推出一批主题画作,推出一批皖版畅销出版物,努力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皖版图书”品牌。
        (三)文化服务惠民行动
深入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统筹规划省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安徽广播电视中心、省文化馆、省美术馆、省非遗馆、省档案馆、省地方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安徽省滨湖文化中心、安徽新体育中心。各市建成“三馆一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剧院),各县建成“两馆一场”(图书馆、文化馆、剧场),确保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小广场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村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农民阅报栏和标准篮球场、乒乓球台,城市社区有文化中心和晨晚练点。加强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推进市、县档案馆、地方志馆建设。积极推进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绿色网吧“三合一”,探索建设“农民文化家园”。扩大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全民健身中心、学校体育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支持建设民办博物馆并向社会开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定期举办中国农民歌会、“江淮情”等活动。
        (四)文化产业跨越行动
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带动战略,制定出台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政策,重点培育30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继续推进“861”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十二五”期间入库项目突破1000个,投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实施龙头带动工程,重点培育100家骨干企业,着力打造3—5家“”字号文化企业航母。实施市场开发工程,积极构建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打造国家级演出院线、电影院线,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建成全国区域性包装印刷中心。建立“上市后备文化企业资源库”,助推10家文化企业上市。
        (五)文化品牌打造行动
实施文化品牌示范工程,积极引导文化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安徽名牌,到“十二五”末新增文化产品和服务类注册商标50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安徽名牌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建设5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安徽广播电视台、报业传媒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广电传媒集团、演艺集团、时代出版、新安传媒、皖新传媒、芜湖方特等为重点,精心打造一批全国领先、国际知名的自主文化品牌集群,着力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展现徽风皖韵的全国知名文化品牌。
        (六)文化科技创新行动
大力推进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四项行动,组织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文化科技企业培育、文化数字化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六大工程。重点支持数字、网络、云计算、虚拟现实与仿真、新型显示、新型广电传输、移动互联、物联网等重大文化科技攻关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重点扶持3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培育5家以上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建文化科技创新战略联盟。
        (七)对外文化拓展行动
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开展文化对外贸易,开展文化对外直接投资,在境外兴办文化实体,兼并境外文化企业。加强与国际知名跨国文化集团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骨干企业,加快建设海外文化基地。实施皖版图书、优秀影视作品、特色演艺精品、徽派工艺品海外推广计划,扶持具有安徽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不断拓展国际市场。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和外宣窗口建设,加大国际频道在海外覆盖落地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影视周、文化周等活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办好富有地方特色的大型国际节会活动。坚持把文化“走出去”与外宣、外事、外贸、侨务、科技、旅游、体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对外文化交流合力。
        (八)文化人才建设行动
实施安徽省文化名家工程,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选拔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引领安徽文化发展的名家大师。实施“六个一批”拔尖人才工程,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信息技术等六个领域,选拔培养一批拔尖人才。实施青年文化英才扶持工程,在宣传文化部门,遴选一批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品德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青年文化英才。实施基层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在全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人才逐步充实到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并给予相应补助,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加强社会文化指导员队伍建设,选择当地有文艺特长、能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人员,积极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指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并进行相应评级,颁发证书,给予一定补助;通过多种形式,对现有乡镇以下基层文化队伍广泛开展以技能专业化、服务标准化为内容的培训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把建设文化强省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强力推进文化强市、文化强县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建设文化强省的强大合力。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支持人民文化创造,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十二五”末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更新的投入力度,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在城市住房开发中加强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推进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与新开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城区要加快改建、扩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保证一定比例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加大省级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省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推动市、县设立文化强市、文化强县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设立安徽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组建安徽文化产业担保公司。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文化科技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加大对重点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
        (三)强化政策支持
        1、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限额以上文化服务业和规模以上文化用品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文化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资讯、技术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在规定期限内,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新办微利文化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予以减征或免征。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经主管部门批准民间投资兴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2、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应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省直接调度的项目,各地在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重点支持,其中符合独立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条件的,由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3、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建立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贷款审批机制、利率定价机制和信用评级机制。支持文化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灵活运用贷款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贴费和奖励补助等财政手段,引导信贷资金采取银团贷款、集合信托等方式支持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文化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且符合贴息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文化消费的金融产品,扩大文化领域消费信贷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对在资本市场完成上市融资且募集资金到位的文化企业,以及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等形式进行再融资的已上市文化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中小文化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含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期票据的,由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专项补贴。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进入文化产业投资,探索文化产业贷款信用保险业务。
        4、放宽文化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资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兴办文化企业,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股权受让、合资合作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组、改制。非国有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支持、鼓励投资者以股权、债权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积极引导文化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文化企业,由驰名商标奖励经费、省级文化强省专项资金分别给予补助。
        (四)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完善文化强省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适当提高权重、扩大内涵,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由文化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文化强省建设督查,每两年组织一次文化强市、文化强县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市、县和省直宣传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纲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认真抓好落实。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投入保障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本规划征求意见稿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吸收各部门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集中就上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来函地址:长江中路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邮编:23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文化强省纲要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