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清理整合小而散的开发区

22.07.2017  00:41

7月2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出台。今后,我省将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同时,鼓励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清理整合

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此次《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今后,我省将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同时,支持发展较好的开发区跨区托管产业结构合适、资源要素互补的开发区,开展跨国、跨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今后,还将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在开发区建立全程代办制,区内企业的审批、审核等事项,由管委会实行全程代办,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的便利化审批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可实行与行政区合并的“城区合一、县区合一、镇区合一”管理体制。

科研人员在开发区兼职可取得报酬

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上述机构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开发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结对子”,建立产学研基地。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在开发区兼职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可按照规定取得报酬。

今后,我省还将鼓励开发区通过设立创新创业服务券等形式,全方位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同时,鼓励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实现“一区一基金”。

鼓励对聘用人员实施年薪制

意见》提出,将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挂职、交流,在县域开发区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对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聘用,支持和鼓励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开发区管委会任职。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对聘用人员实施年薪制,试点推行年金制。开发区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所在地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我省将继续把开发区考核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对综合考核中排名居前30位的开发区,给予奖励,并在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后5位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要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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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安徽将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对聘用人员实施年薪制,News.Hefe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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