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0.04.2019  17:52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长江安徽段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求,安徽将全面整治劣Ⅴ类水体,2020年底前,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南淝河施口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按照《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长江干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安徽将全面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4月底前完成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摸排工作,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除整改时限为2020年底外,必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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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问题整改时间表

  一、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

  1.6月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拉网式排查。

  2.8月底前完成整治。

  3.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流域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

  二、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1.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和达标改造。

  2.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三磷”整治。

  3.2020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三、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1.今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2.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总体消除黑臭水体,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四、深入推进“清废行动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整治工作。

  五、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重点湖库非法围网养殖整治。

  六、推进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今年底前,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率达80%以上,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市政系统。

  七、严格水资源管理

  2020年,皖江8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1.3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2%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流域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

  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1.6月底前,沿江绿化取得重大进展。

  2.今年底前,基本完成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

  3.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岸线修复工作。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开展以长江江豚和扬子鳄保护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

  九、自然保护地监管

  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级自然保护地自查工作,制定限期整改方案。

  十、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十一、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专项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岸线修复。

   新闻追踪

   安徽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4月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达到预期目标,全省16个市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05天,同比减少52天,全省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全省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6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全省16个市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05天,同比减少52天,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顺利完成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从2018年3月份开始,安徽启动了我省史上规模最大、周期最长(为期一年)、执法最严、效果最好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截至2019年3月底,共开展16轮督查,检查污染源16760个,发现存在问题点位7864个,问题发现率46.9%;已整改完成5965个,向各市政府交办突出环境问题21批共2752个,公开曝光典型环境问题18批共132个。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反弹,相比2018年同期上升1.8%,全省除亳州、宿州、马鞍山、芜湖、池州、安庆、黄山外,其余9个市PM2.5平均浓度均不降反升,其中六安、阜阳两市升幅较高,分别达22.4%和15.7%。六安、阜阳、淮北、滁州4市未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