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汛期水质监测

20.07.2019  10:52

为强化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加大大雨、暴雨后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利用汛期超标排放、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各地要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组织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环境风险,积极防范、主动应对汛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加大对重要水源地、河流等水质自动站的现场巡查力度和频次,及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和仪器故障,确保水质自动站稳定运行。主汛期来临时,应加密人工采样监测,必要时增设水质预警断面,加密监测频次。密切关注饮用水水源水质,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源水质异常,立即上报。

此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值守到位、信息畅通、处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