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23.03.2017  09:36

  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

  《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各地、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安徽”网站集中公开展示。(记者:许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