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优抚安置工作意见

30.08.2017  12:53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30日讯(记者:钱瑶、通讯员:周海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服务对象贡献相匹配的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

  根据《意见》,各地要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的相关规定,确保将优抚对象在充分享受公民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保障待遇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优抚优待。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标准并轨。

  《意见》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新要求,规定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健全招聘和“阳光安置”制度,进一步加强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总数的80%,有条件的地方力争达到90%。研究制定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政策。积极抓好国家复退军人荣誉激励政策、军队表彰奖励与地方待遇挂钩衔接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奖励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