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环保局机构改革增活力

30.06.2015  16:37

  新一轮“三定方案”下发后,安庆市环保局在市直部门率先完成机构改革,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干劲和热情、增强了系统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坚持了依法依规办事。安庆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对拟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提前报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局机关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公示,最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增强了机关工作职能。把原法制宣传科并入行政许可科,撤销了项目办、大气办等临时机构;增设了规划财务科,加强了对全市环保规划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办公室改为内设科室,加强了对安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力争把创模工作做大做实。
  三是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不仅使多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科室领导岗位,真正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并通过双向选择在系统内选聘了一批环保专业人才充实到局机关各科室,真正做到让专业人干专业事。
  四是弘扬了干事创业精神。对由事业单位借调到局机关任职的中层干部,保留其级别、待遇不变,大多被重新任命为下属单位领导,其他抽调同志回原单位也全部得到妥善安排;既解决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长期混岗的现象,又做到了让干事创业的人不吃亏,在系统内树立了正气、确保了稳定、赢得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