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环保局创新环评机构管理办法

30.05.2014  17:48

            随着环评机构准入备案的取消,为规范在本市从事环评业务的评价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环评机构的环评质量和服务效率,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规范的环评服务,安庆市环保局创新环评机构管理办法,从“环评质量”、“市场表现”、“环评收费”、“编制效能”、“群众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对环评单位进行星级考评管理,星级考评结果将由市环保局定期在星级公告牌予以公示,同时鼓励环评机构降低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公益性项目的环评收费,通过在考核时给予适当加分的方式,引导其降低收费,缩短编制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