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因大气污染防治问题被环保部约谈

30.04.2016  10:29

中安在线4月30日讯 4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于昨日对山西省长治市、安徽省安庆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商丘市、陕西省咸阳市等5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长治、安庆、济宁、商丘、咸阳5市虽然也采取了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进展,但2016年一季度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区域环保督查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并调度地方环保部门近期执法情况,发现上述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较为突出。

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面源污染也普遍存在等。2016年一季度,安庆市PM2.5、PM10、SO2、NO2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上升44.6%、28.8%、37.5%和77.8%。安庆市曙光化工集团燃煤锅炉烟囱持续排放黄烟,煤制氢项目投煤燃烧时未运行脱硫设施,脱硝设施催化剂尚在安装,在线监测测点位于净烟道,无法监测旁路烟气排放。面源污染方面查出问题有:安庆市新城吾悦广场工地未按要求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圣佳新型建材公司原料堆场无防风抑尘措施;东湖一品拆迁工地无防尘围挡,拆迁垃圾未及时清理,多辆渣土车和沙石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抛撒现象;沿江码头物料堆场基本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19-20#码头、安庆城东港务公司城东码头等地大面积物料、沙石堆场无抑尘措施等。

此外,环保部还认为安庆等5地市的空气质量恶化还与当地政府环保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有关。环境保护部在约谈中要求,有关地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法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并抄报所在省级人民政府。

安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约谈时作表态发言,表示这次约谈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将诚恳接受,深刻检讨,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同时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尽快拿出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一季度的暗访情况,已对安庆市暴露出的问题提出警告;省政府4月初的调度会上也对该市提出要求:如二季度大气情况不改善,需向全省人民说明情况。而记者就此事致电安庆市环保局宣教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还在等待约谈结果,不便接受采访。(记者 完颜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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