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规定

10.03.2016  16:53

近日,安庆市食安委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规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推进督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安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而制定。《规定》指出,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规定》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和工作程序等,并明确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