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开展校舍及校车安全专项督查

27.12.2014  03:13

      近日,六安市金安区安监、教育、住建、交管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校舍及校车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校舍安全督查不留盲区死角,覆盖到所有学校、幼儿园,覆盖到所有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功能室、厕所、围墙和其它设施(校舍附属设施、变压器、防雷设施、体育设施等)。检查校舍是否存在D级危房、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达不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校舍外墙、外挑阳台、外挑走廊、外墙砖是否破损脱落;体育设施,围墙、大门、护坎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看学校消防器材配备与更新情况。
      校车安全督查重点查看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以及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实行校车“七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责(确定有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情况。检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载等违规情况。
        检查过程中现场填写督查记录表、隐患排查表、督查意见书和无证民办教育机构现场排查整改鉴定报告,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