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安全监管局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

22.07.2014  11:04
              7月21日,池州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委三届十次会议,尤其是陈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要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坚持做到“一个环节不漏、一个程序不少、一个标准不降”,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做好第二环节的后续工作,以及进入第三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环环相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挖细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做到坦诚相待、交流思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切实加强班子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作风建设提升安全监管队伍形象。
              三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市政府责任制考核要求,对上半年事故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进一步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尤其是执行控制目标不理想的单位,要仔细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应对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全力遏止事故多发态势。
              四要突出加强当前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汛期,又是台风多发时段,安全生产事故诱发因素明显增多。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矿山,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预防作业人员中暑或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切实做到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