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完成对蚌埠、合肥、池州市督查任务

19.06.2015  19:12

按照《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皖安监明电[2015]19号)要求,6月9日至18日,汪黎明副局长率有关人员对蚌埠、合肥、池州市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就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情况。

汪黎明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制度;二要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三要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四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属地监管原则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工作;五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 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