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法院“送法下乡”走进梅林镇

22.11.2016  15:37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1月16日,受宣城市基层法律工作服务者协会的邀请,宁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杨军来到梅林镇,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

  上午9点整,一场以“正视过去、励志修身,做社会有用之人”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在梅林镇展开,活动聚集了来自万家乡、南极乡、云梯畲族乡、梅林镇、宁墩镇、中溪镇、霞西镇等东部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首先,杨军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在座服刑人员树立在刑意识,正确认识自己。随后提出合理性建议:在今后的生活中应该加强法制学习,服从矫正管理,积极回报社会。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最后,鼓励在座服刑人员树立决心和信心,努力做到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远离犯罪、自食其力,通过自身的努力重塑自我,做一个守法、正直、对社会有用的人。讲座内容充实全面,讲者语言浅显易懂,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欢迎。

  下午2点整,来自三乡四镇的村干部参加了一场以“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关注他人生命安全”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杨军以自身主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雇员人身损害、健康权、身体权等纠纷类案件为载体,结合东部乡镇的地理乡情,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东部乡镇多山地丘陵,道路行驶多弯道斜坡,针对当前宁国市电动车数量多、交通事故频发状况,讲座内容着重强调日常生活中的饮酒安全和交通安全。同时,东部乡镇也是宁国市山核桃的主产区,针对山核桃收获季节雇佣安全事件频发状况,讲座集中分析用工劳动安全方面的问题。最后,杨军倡导大家文明饮酒,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同时在雇佣活动中,雇主或雇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此次送法下乡活动,采用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素材进行讲解,以案说法,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而生动的法律教育,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更为创建和谐法制乡村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