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法院公正裁决获赞许 村民送锦旗表感谢

04.05.2015  13:34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3日,宁国市中溪镇村民王某专程来到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民四庭法官的手中,并对宁国市人民法院廉洁为民、公正执法表示感谢。

  王某系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纽口组村民,2003年3月,王某在自家承包地内种植了桂花树苗约900棵,树苗种下后长势喜人。然而,自2005年开始,中溪村村委会建设排水沟渠,在雨量充沛的季节里,排水倒灌致王某的苗圃田内积水,又因王某未及时采取疏通措施,致其苗圃田内350棵桂花树死亡。经相关部门评估,已死亡桂花树苗价值为91000元。事发后,王某多次寻找解决对策未果,求助无门的王某抱着一丝希望来到法院。

  王某本以为自己打赢这场官司的胜算渺茫,但宁国市法院的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不辞辛苦地深入实地进行查看和多方探测,并仔细询问相关的责任人有关事宜。承办法官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王某由衷的赞叹。最终宁国市法院判处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村民委员会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50000元。

  接过锦旗后,承办法官对王某说道:“公正司法是我们法官的工作本分,你的锦旗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以后我们会更加努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