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开展“平安农机”明星镇创建试点工作

17.11.2016  15:36
      2015年宁国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品质,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初,宁国市农机局、安监局决定在港口镇开展“平安农机”明星镇创建试点工作。             为做好该项工作,宁国市农机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宁国市“平安农机”明星乡(镇)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平安农机”明星乡(镇)创建标准。一是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二是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每年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要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警示牌等。四是排查治理隐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14.7KW以下农田拖拉机备案登记管理。五是明确刚性指标,“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70%以上。乡(镇)内95%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农机“三率”均达到95%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港口镇政府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方案,对照标准,经过近一年的创建,近日,经宁国市农机局、安监局联合验收,授予“宁国市平安农机明星镇”。             下一步,宁国市将认真总结创建试点经验,完善创建标准,在全市逐步推广。 (宁国农机局 范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