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明知孩子并非亲生 为了爱情和亲情仍坚守婚姻

27.12.2014  22:19
核心提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孩子虽非亲生,但王某不同意离婚,并对这一情节表示谅解和宽容,说明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尚未到确已破裂的程度。遂判决不准离婚。

  王某和李某都是来安人,经人介绍两人于2011年登记结婚。9个月后,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孩子乖巧可爱,王某很是疼爱,王某的家人也把孩子视作珍宝,宠爱有加。然而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周围邻居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像王某,并开始指指点点。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李某遂带孩子去做了 亲子 鉴定。结果DNA鉴定显示孩子与王某无血缘关系。因承受不了社会舆论的压力,李某遂起诉离婚。庭审中,王某虽明知孩子非自己亲生,但认为已与妻子和孩子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希望能够挽留这份婚姻。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孩子虽非亲生,但王某不同意离婚,并对这一情节表示谅解和宽容,说明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尚未到确已破裂的程度。遂判决不准离婚。(陈平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