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法政学院学生党组织建设侧记

24.09.2014  17:43

本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 。为贯彻习总书记指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建的整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政学院学生培养“立德成才”这一具体目标,法律与政治学院党委在学生党组织建设上进行了持续探索并形成初步工作思路。

注重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模范作用“”出来。

学院党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重视党员发展和党员再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力求多渠道宣传,多典型引领,进一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发展中,引入答辩机制和“一票否决”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和“转正关”,根据不同年级的特点,分别实行“一管一”、“一带多”、“一帮一”工作网络,同时实施科学的、系统的党员再教育工程,注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党委要求每名学生党员都要细致思考“自己申请入党是为了什么?现在做了什么?将来留点什么?”这几个核心问题,引导每名学生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时时高标准要求自己,平常时候能看出来,困难面前能站出来,真正达到“一个党员就是一盏明灯,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标准。

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让基层党建“”起来。

学院以“紧扣主目标,弘扬主旋律,突出主题性,注重专题化,体现时代感,增强可读性”为宗旨,对学院网站多次进行改版,实时更新。开设学生工作QQ群、辅导员工作飞信群、党员先锋微信群等一系列新媒体载体,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每天向全院学生党员发布党建短信,发送内容集理论知识、学校各类文件通报和校园文化活动等于一体,让原本可能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的党建内容真正“”起来,进一步提高了活动知晓率,提升了学生参与度,扩大了活动覆盖面。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均已开通实名微博,实现师生的平等沟通,引导正确舆论,指引学生成才方向,构建新型育人渠道。

探索支部工作创新,让党支部考核“”起来。

法政学院明确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责任制,打造学生党员、团委委员、学生会三支队伍,并号召学生党员引领带头,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开展过程中,起到骨干及支撑作用,表现突出的支部及党员,党委将在对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中,给予加分。在学生党员考核中,法政学院党委明确奖励与惩处机制,划定“处分”红线,试行“一票否决”(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视学生党员违纪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基层学生党支部考核“”了起来,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也就“凸显”了出来,2014年上半年,法政学院所属学生党员无一违纪,在学生党员的引领下,法政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活动精彩纷呈,频报佳绩。

法政学院党委将继续秉承科学育人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学生基层党建创新,进一步固化创新成果,以优异的成绩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审核:马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