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暨教代会、工代会专题报道】以学校章程为“基本法”,统领教学管理工作--访校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黄显怀

21.05.2015  14:41

编者按:在学校二届五次党代会暨四届二次教代会、工代会即将召开之际,本网记者就如何着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着力推进依法治校等问题采访了校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黄显怀。

记者:《安徽建筑大学章程》即将出台,您是如何认识它的重要性?

黄显怀:学校即将出台的大学章程是我校办学的基础性文件,大学章程的实施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更好地保障人才培养根本任务的实现。学校章程中学生、教职员工等章节,明晰了学生、教师、服务管理等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学生和教师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直接参与者、实施者,应该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学校管理服务部门也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障学校政策、制度的顺利实施。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维护章程的权威?

黄显怀:教务处(招生办)作为学校教学和招生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了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改革研究与质量、招生考试等管理工作任务,服务对象直接面向全校师生。面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教务处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依据大学章程,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依靠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特色办学,以特色求发展、以服务求支持,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建筑大学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记者:请您谈谈依法治校和深化改革的关系?

黄显怀:学校正在启动实施的校院两级管理、目标考核等综合改革,将更好地激发各教学单位办学活力,提高管理部门工作效率,进一步调动师生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坚决破除原有体制机制的弊端,为依法治校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依法治校,是高校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实现升级的最佳选择,学校“制度建设年”修订完善的系列制度将为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2014年是学校的“制度建设年”。请谈谈教务处的制度“废、改、立”情况?

黄显怀:2014年教务处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对本部门原有的97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提出了以学生为本,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实效的“废、改、立”制度建设原则,精简制度近60%,修订、完善26项制度,另外9项制度经征求意见后,即将由学校研究决定发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新制度的实施,将从教学组织与运行、实验与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尤其是学分制管理相关教学文件,为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记者:学分制教学制度实施是教务处“废、改、立”工作的重要背景,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该制度?

黄显怀: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结合实际,我校自2011级本科生开始实行学分制,学分制的优点包括:弹性学制(可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自由选择课程(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拓展更广阔空间)、课程可灵活调整(满足学生自我发展需要)、资源共享(学生可跨校、跨系选课)。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学分制教学制度实施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