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合肥楼盘禁用学区房广告 买房可查学区确定函

08.01.20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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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新规规定,2 月1 日起,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了解到,合肥已出台类似“广告禁令”。此外,合肥还要求开发商在售楼时须公示学区确定函,市民买房时可多留意。

不少开发商喜欢将楼盘与名校“捆绑”宣传,有的甚至“傍名校”。然而,一些家长高价买了“学区房”,却进不了名校;或者开发商承诺配建名校,但时间却遥遥无期。从2 月1 日起,即将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旨在遏制上述现象。

而据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了解,关于楼市出现的众多学区房“幺蛾子”,合肥市早就出台相关规定。如2013 年,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内容。涉及学区的,应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商品房销售处公示。

2014 年11 月,合肥市房产、教育、规划、工商等4 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商品住房预售时明确学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在申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报学区确定事宜;申报预售时须将学区确定函提供给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再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预售时,须将教育部门确定所属学区的文件张贴在售楼现场明显位置,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虚假学区广告。

目前,开发商打学区房概念广告、发布虚假学区广告的现象并未杜绝,但作为购房人,在谨防广告忽悠之余,更有效的方法是查看学区确定函。市民在考察楼盘时,应多留意案场的学区确定函公示,如果没有看到,则可向置业顾问提出要求,查看学区确定函,以免被忽悠。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