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农村孕产妇在池州市分娩可享补助

03.02.2015  11:48

  近日,记者从市人民医院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户籍所在地为安庆市枞阳县的孕产妇,在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娩后,携带由该院产科完整填写孕产妇补助卡(加盖科室公章)、《孕产妇保健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和领款人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即可领取300元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