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夜起事端 准新郎“栽”进班房

05.10.2016  23:07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在调查处理一起婚宴中发生的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新郎屠某某是浙江警方批拘在逃人员,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屠某某(男,24岁,霍邱人)定于10月1日按照农村风俗举办婚礼。9月30日晚,屠某某的朋友蒋某前来喝喜酒助兴,蒋某因琐事在宴席上与屠某某的堂哥发生冲突,蒋某被打伤致脾破裂,被送往医院治疗。

     

      接警后,霍邱县公安局及时受理了此起故意伤害案,并对相关在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当民警对新郎屠某某进行询问时,通过信息核查比对发现他是批拘在逃人员,因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9月30日被浙江省富阳市公安局批拘在逃,民警立即将其控制,送往霍邱县看守所羁押。

 

  正所谓:“乐极生悲”。这句话可以引用到屠某某身上,结婚对他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喜事,但是令他始料不及的是,婚宴上朋友被打伤,自己过去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被翻了出来,终归付出了代价,新婚之夜他没有进洞房,而是进了班房。(周如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