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经营行为监管缺失 市民说太乱部门说难管

08.08.2014  11:47

  早在2009年,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行业的“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就实施了。

  如今仍有市民反映婚介行业乱象丛生,那么到底该由谁来规范其经营行为呢?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无论是部门还是行业协会,都缺乏相应的监管和督促措施。

  民政:企业行为无权监管

  昨天上午,记者与合肥市民政局取得联系,该局社会事务处一名负责人表示,婚姻介绍所的经营属于企业行为,民政局负责的只是结婚登记方面的工作,所以对婚介所无权监管。

  “婚介所就跟房屋中介一样,是中介的一种,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就行了,这属于企业市场行为。”该负责人还建议记者:“既然是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应该是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

  工商:法律缺失没法管理

  随后,记者与合肥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综合科一名负责人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虽然婚介所是到工商局登记注册,也有了国家标准,但工商部门是否有权监管,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方面法律缺失,婚介所违规了怎么办?由谁来监管?怎么处罚?没有具体规定,大家都不知道。”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年婚介所的经营行为主要靠他们自觉,“只有有了法规条文,才能依法执法。”

  协会:无人负责此项工作

  既然部门监管空白,那行业协会是否可以发挥作用,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呢?记者联系合肥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得知,该协会并没有下设婚庆行业委员会,也没人负责这方面工作。

  早在2010年,省社会工作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将与工商等部门沟通,出台执行“婚介国标”

  的相关强制措施,并制定具体规范。然而,此强制措施至今没有出台。昨天,省社会工作者协会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协会虽然下设有婚庆行业委员会,但已没有专人负责这方面工作,形同虚设。

  “主要社会工作比较多,人手不够,婚庆行业委员这块现在就没人做了。”

  婚介“潜规则

  早在2009年12月1日,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行业的“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婚介国标”)就实施了。“婚介国标”规定:必须核实征婚者身份信息;婚介人员必须持有“三师”资格证(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然而记者暗访发现,做到这些的婚介机构几乎没有。

  “潜规则”一

  有证没证都是“红娘”

  “你们有从业资格证书吗?”在华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记者询问“红娘”时,她只说公司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都有,具备经营资质,但并没有“三师”资格证。

  在安庆路的爱之桥婚姻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给出同样的答复,称他们没相关资格证书:“民政部门是不管婚姻介绍资质证明的,我们只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行了。”

  6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又来到长江中路一家名为“圆缘婚恋交友”的婚介所。当记者问到是否有从业资格证时,“红娘”先说有,却拿不出来,最后只好承认:“现在很多婚介都不需要这个的,我还在培训中。”

   “潜规则”二

  收多收少各家“内定”

  记者暗访的几家婚介所收费差别巨大,华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收费最便宜的一家,只要交500元,会一直安排相亲对象见面。

  而在“圆缘婚恋交友”的婚介所,报一次名是1000元,期限是一年,“一年之内要是找不到,你可以再交1000块钱续约嘛,但你要是办贵宾卡,只要1800元,我们包你找到为止。”一位工作人员说。

  爱之桥婚姻人才市场名气较大,收费也不便宜。“我们正常的收费是2999元,一年之内不限介绍次数。”工作人员说,“最高我们还有5999(一年)的呢。”

  为了防止婚介机构拖延服务,“婚介国标”规定,婚介服务机构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但记者暗访的每家婚介所都会承诺“直到找到对象为止”服务。